原郭德纲徒弟以“捞人”为名诈骗 被判10个月缓刑1年处以罚金1000元
原郭德纲徒弟、德云社社员啜梦珏虚构自己“有关系”,可以为其朋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,以此骗取被害人薛某4.7万元用于小我私家消耗。昨天,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并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啜梦钰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,并处分金1000元。
谎称有关系可“捞人”
相声演员啜梦钰曾拜师郭德纲门下,自称2016年因正常事情调离,转去其他相声社加入演出。据检方指控,今年7月,被害人薛某因一朋侪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,后啜梦珏虚构自己“有关系”,可以为其朋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由,共骗取薛某人民币4.7万元用于小我私家消耗。今年9月9日,啜梦钰在本市丰台区某小区内被抓获归案。
公诉机关以为,被告人啜梦珏以不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构事实、隐秘真相的要领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犯法事实清晰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啜梦钰被抓后曾供述,今年7月上旬的一个晚上,其在家中接到薛某电话,说有朋侪被西城分局抓了,问有没有关系能把人“捞出来”。啜梦钰连忙体现可以资助问问,并索要了被抓人的姓名和相关信息。但现实上,自己并无“捞人”的能力。
五六天后,薛某又打电话过来,问“捞人”需要几多钱。啜梦钰体现,约莫得几万元钱。随后,薛某分四五次陆续给啜梦钰转了5万元。因其时啜梦钰正好缺钱,就将这笔钱用于送还小我私家债务。而薛某在证言中体现,他以为啜梦钰是相声演员,熟悉的人多,应该会有这个能力。据悉,薛某带啜梦钰去王某家中时,多次向王某家人体现,自己的这位朋侪是郭德纲的徒弟,是名人,微博上都能查获得。
当庭认罪称自己不懂法
昨天受审时,啜梦钰体现认罪。当法官要求被告人陈述犯法事实时,啜梦钰说,其在公安机关口供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晰,此时已不想再说了。他称,自己平时不学法、不懂法,造成了此次的过失和违法行为。“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肩负一切责任,希望法官看在我自动退赔被害人钱款、取得体贴并真诚悔悟的情形下,看在我家里孩子还小,怙恃身体又欠好需要照顾,能够对我从轻处置惩罚。”他说。
最后陈述时,啜梦钰体现,他绝对不会再触碰执法的界线,之前跟薛某也是很好的朋侪,也向对方道个歉。同时,也希望借此给各人一个警示,不要触碰执法的红线。“我这次的行为都是小我私家行为,与郭德纲和德云社无关。”啜梦钰说。
通州法院经审理以为,检方指控被告人啜梦珏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晰,证据确实、充分,指控的罪名建设。最终,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啜梦珏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,并处分金1000元。听到该效果,啜梦珏当庭体现不上诉。
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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